爸媽離婚後,我靠在街頭求路人助力拼夕夕活口。 沒人知道,那對在本地慈善榜上掛名的人物,是我爹媽。 直到我因“騷擾路人”被帶進警局,正給佛祖鍍金身的兩人瞬間炸了鍋。 “金正義,你捐遍四方,親閨女的飯錢都要剋扣?” “馬莎,你佛前供着六千的琉璃燈,六塊錢的面都捨不得給?” 唾沫星子橫飛了半天,倆人手按胸口,都嘶吼着自己最疼我。 可後來因爲我將路人求煩,被他打的頭破血流,給爸媽打電話求救時, 卻被他們毫不猶豫地拒絕。 我爸說他在高速上攔截非法運輸流浪狗的黑車,讓我找我媽; 我媽說佛前供奉的琉璃燈落了塵,讓我找我爸。 我笑出了眼淚,摸出手機按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