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被同一個女人,搶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三個男人。 第一次,她搶走了我爸,讓我從首富千金流落街頭。 第二次,她搶走了我哥,讓我相依爲命十幾年的親人,當衆罵我是沒人要的賠錢貨。 “許夏,我要是你,早就自殺了,一個男人都守不住,你可真沒用啊。” 我沒說話,只是笑着找出了第三個男人。 可當她故技重施,想要搶走第三個時,卻失敗了。 只因那人是我撿回來的最烈的犬。 他陪我在寒冬的橋洞啃冷硬饅頭,將羞辱我的哥哥連砍十幾刀。 被警察帶走時,他笑着說。 “沒有人可以欺負她,因爲我會永遠護着她!” 被判處死刑那天,他拉着我的手紅了眼眶: “下輩子,再嫁給我吧。” 我守着這句遺言,熬到第十年。 終於下定決心放下他時。 他卻摟着林歲,復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