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上古妖皇,掌妖籍、號萬妖,一筆便可廢妖骨、奪修爲。 唯獨對女兒,我不願插手。 爲了陪她成長,我舍下尊位,在人間給她最尋常安穩的生活。 此後幾年,我救回三隻瀕死神獸。 貔貅內丹被剖,腓腓靈骨盡斷,青鳥更是隻剩一縷殘魂。 我救活他們,將他們教養成人,給了他們身份、財富與權力。 作爲回報,他們要護女兒一世無憂。 十八年來,他們也確實對她有求必應,從未讓我失望。 直到校慶那天,女兒的護身符突然碎裂。 我趕到學校時,她剛從泳池中被撈起,渾身冰冷,已經失去意識。 三個養子卻圍着一名貧困生,柔聲安慰。 只因女兒贏下比賽,那女生便哭訴評選有黑幕。 他們竟不問真假,便將不會游泳的女兒推進深水區,逼她讓出名額。 見我趕來,貔貅還振振有詞: “妹妹仗着您的身份處處爭先,我們讓她喫點苦頭,也是爲她好。” 腓腓更是滿臉不耐: “她不是已經被救上來了嗎?您何必爲這點小事出面?” 看着他們護在那女生身前,我忽然笑了。 做了十幾年的人,竟讓他們忘了,自己原本只是三隻活不過化形之日的殘獸。 拿着我賜的命,竟敢逼我的女兒學會謙讓? 既然認不清該護誰,那人身、財富、權勢,我便一樣一樣收回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