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大陸西辭整整七歲。 所以,當他風華正茂、事業達到最巔峯的28歲時,我已經35歲了。 曾經他信誓旦旦地對我說,年齡永遠不會成爲我們之間的阻礙。 可後來,他卻對他的兄弟說:“不知道爲甚麼,蘇念瑾她一過35,每次碰她我就覺得......很髒、很噁心。” 再後來,他找了個情人。 那女孩跟我有三分相像。 還冠冕堂皇地解釋,和她在一起是想體驗和年輕時候的‘我’談戀愛的感覺,彌補缺席我青春的遺憾。 就這樣。 他把愛給了我,把性給了她。 自認爲兩全其美。 甚至認爲,我人老珠黃離不開他。 可他不知道。 姐姐我愛得起,也放得下。 而且,還睚眥必報!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