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港城玄鳳幫大小姐。 也是蔣遠舟養在外面的金絲雀。 但寫在他結婚證上的名字,還是我。 他爲了他的純恨青梅莊漁。 把我塑造成上不得檯面的情人。 暴虐、濫殺,沒有同理心,除了美貌一無是處。 和莊漁的好形成鮮明對比。 首次聽到報紙上這些對我的評價時,我提刀衝去質問。 記者聳肩,神色輕佻: “顏小姐,是蔣哥叮囑我們寫的啦!” 一句話,讓我頓時卸下全身力氣,說不出半個字。 五年後的同一天。 我拖着滿身傷,來銷燬蔣遠舟拿貨時被拍下的證據。 依舊是這個記者,彼時他正在撰寫報紙頭條。 【港城大佬蔣遠舟,爲愛甘願折斷雙腿。】 我手中唐刀“噹啷”落地。 照片裏蔣遠舟身上鮮紅一片,小腿不見蹤影。 但他神情愛恨交加,緊盯着莊漁一動不動。 小腹上縫了十七針的傷口開始瘋狂叫囂。 記者熟練遞給我一疊證據。 我第一次沒有伸手接過,而是撿起唐刀, 然後甩給他兩張黑卡。 “價高者得,這次聽我的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