陸承洲回國後的第一場慈善晚宴,就把我送上了熱搜。 不是因爲舊情復燃。 而是他花三百萬拍下我那幅給我媽換腎的救命畫——《生機》。 然後當着所有媒體的面,用一瓶82年的拉菲,從上到下,親手淋了個透。 紅酒浸透畫布,像凝固的血。 他摟着身邊嬌俏的新歡,對着鏡頭輕笑: “江瑾的畫,就跟她的人一樣,表面看着光鮮,內裏早就爛透了,不值錢。” 全場譁然,閃光燈幾乎閃瞎我的眼。 他嫌不夠,又將那張三百萬的支票撕得粉碎,揚在我臉上。 “這點碎紙,就當是你媽的喪葬費。別嫌少。” 所有人都以爲我會哭,會鬧,會求他。 我笑了。 我提起裙襬,踩着高跟鞋,一步步穿過人羣。 在所有人驚愕的目光中,我從香檳塔頂端,取下一瓶酒。 走到他面前。 在他以爲我要潑他時,我揚起手,酒瓶狠狠砸在他頭上。 “砰!” 紅色的酒液混着鮮血,順着他棱角分明的臉頰流下。 我丟開瓶頸,拍了拍手。 “陸承洲,你斷我媽生路,我還你一頭血。公平。” 我看着他因震驚而放大的瞳孔,笑着問: “現在,你還覺得我的畫,不值錢嗎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