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十二歲生日這天,父母讓我和妹妹抽籤決定,誰抽中金籤,誰就嫁給相爭了八年的顧庭深。 第一世,我抽中了金籤。 我以爲爭過了妹妹,如願成了顧太太。 可婚後第三個月,顧庭深開始變得陌生。 他會在凌晨三點突然回家,手裏攥着一張舊照片,照片上的女人笑得溫柔。 他看我的眼神,像透過我在看她。 直到我懷孕的那天,他冷冷地說:“把孩子打掉。” 我不肯,他便親手將我送進手術室。 麻醉劑漸漸吞噬意識前,我聽見他的說:“誰要你非要跟她搶的,要不是你,我明明可以娶她的。” 我死在手術檯上。 再次醒來,是抽籤那天。 這一世,妹妹抽到了金籤。 可半年後,我在一條暗巷裏找到她。 她渾身是血,眼睛被挖空,舌頭被割掉,只能發出嘶啞的喘息。 她用顫抖的手,遞給我一張皺巴巴的紙,上面寫着四個字:他在找人。 妹妹死在我懷裏。 第三次睜眼,我回到了抽籤的那一刻。 籤筒依舊安靜地放在我們面前,金色的簽在燈光下閃着冷光。 我忽然明白,顧庭深要找的那個人,也許,從來不是我們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