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歲那年,我爸上山採藥,摔下了懸崖。 我媽拒絕了所有人的追求,一個人把我拉扯大。 爲了供我上大學,她白天在工地搬磚,晚上去夜市洗碗,最後累壞了身體,甚至賣了一顆腎給我湊學費。 她的事蹟被報道後,感動了全國,被評爲“年度最偉大母親”。 所有人都說,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兒子。 直到我創業成功,公司上市。 在我公司第一次的慈善捐贈儀式上,我當着所有記者的面,宣佈將五千萬全部捐給我爸生前最好的朋友,那個瘸腿的酒鬼張叔。 全網震驚,都罵我是畜生。 記者堵住我:“你媽爲你賣腎,你功成名就了,卻一分錢不給她,反而給了一個酒鬼?” 我的手扶了扶金絲眼鏡,平靜的看着鏡頭:“你去跟蹤我媽三天,就知道我爲甚麼要這麼做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