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夕夜,只因我穿了三年的毛衣崩爛了,忍不住偷了一件哥哥不要的舊毛衣。 媽媽立刻變了臉。 “你個死丫頭,那是你能穿的嗎?” “鄉下出來的玩意,改不了小家子氣的毛病,看見好東西就想伸手,你給我滾出去!” 爸爸更是把我衣服扒得只剩裏衣推到了門外,讓我好好反省。 我透過窗子看着他們哄哥哥穿新衣服的模樣。 這一刻,終於相信了我是垃圾堆裏撿來的。 我出了小區蹲在了垃圾堆旁,幻想我真正的家人來接我回家。 就在快要凍死時,一個人徑直朝我走來,驚喜地看着我問: “悅悅,哥找了你一年了,終於找到你了,現在和哥哥回家嗎?” 我抬起頭,認出他是是港城讓人聞風喪膽的瘋狗,霍城。 爸爸媽媽在飯桌上經常罵他,說他壞事做盡,是社會垃圾,遲早要喫牢飯。 雖然我不叫悅悅,但我還是點了點頭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