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男朋友網戀兩個月,他每天都在給我打分。 熬夜二十個小時陪他打遊戲,加一分。 輾轉十八個國家爲他搶到限量版球星的簽名,加一分。 忍着病痛錄視頻哄他睡覺,加零點五分。 我兢兢業業只爲攢到一百分,達到約定分數後開學與他網戀奔現。 卻不想當分值攢滿時,我在新生羣裏出現一則帖子。 【我出十萬塊,誰能代替我去跟網戀女友奔現?】 評論區沸沸揚揚。 有人勸他網戀也是一段情,最好還是自己去。 可發帖人立刻發出一張滿臉胎記的照片和打分表。 “早知道她長這麼醜,我就應該讓她攢到十萬分才能來見我。” 我點開這張圖,渾身僵硬。 這......不是我男朋友傅景禎給我的打分記錄表嗎?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