營救未婚夫小青梅的時候,我媽成了對方手裏的人質。 隊長未婚夫一槍擊斃了媽媽。 事後他紅着眼抱着我解釋:“當時岳母想要推小薇出去引發暴亂,我別無選擇。” “我會說服小薇不要曝光岳母,儘量保住她的身後名。” 我無法相信,卻在一次次查到的鐵證下不得不認。 巨大的痛苦磨滅了我求生的慾望。 又一次割破手腕時,聽見沈難陳在書房冷笑。 “她明知道小薇從小沒有媽媽,還在小薇面前炫耀母女情深,活該被我懲罰。” “我只不過換掉了所有證據而已,讓小薇出氣。” 意識消逝時,我才明白媽媽是被冤枉的。 再次睜眼,我直接帶着媽媽砸了三家金店,親手將媽媽送進警局。 本爲這次再也不會有任何意外。 但沈難陳還是擊斃了一箇中年女人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