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突然接到客服電話,說我媽手機號欠費三萬,再不結清就要起訴了。 開玩笑。 我媽都死三年了。 客服卻說系統顯示手機號每個月都在正常使用。 我只能拿着她的身份證和死亡證明去辦理註銷。 沒想到營業廳卻說他們辦不了,必須去總部。 到了總部,櫃員卻又指着條款,皮笑肉不笑:“女士,想要註銷號碼必須機主本人簽字確認和人臉識別。“ 我愣在當場,“人都火化三年了,還怎麼簽字?” 她攤開手:“規定就是規定,不然我們沒辦法註銷手機卡,每個月月租只能照常扣費。” “還有,半月內不繳清欠費,我們將走司法程序起訴您替機主繳清欠款。” 我看着她油鹽不進的臉,突然笑了。 “行,要本人簽字是吧?” “你等着,我這就去把她請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