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甥在我家寄住十二年,我供他喫穿上學,視如己出。 甚至他的婚房也是我付的首付。 可年夜飯那晚,他當着一家人的面甩給我一張禮單: “姨夫,女方家我都談好了,彩禮六十八萬八,你養了我這麼多年,這錢你得幫我準備。” 我皺起眉:“不是纔給你付完首付嗎?” “而且婷婷也要出嫁了,錢要留她做陪嫁。” 他卻一把摔了碗:“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!你這錢不留給我,難道要便宜外人?” “你要是不答應我,我就讓小姨給你離婚!” 我下意識望向身邊的妻子,她竟直接拿出早已擬好的贈與協議: “婷婷一個女孩子嫁到別人家哪用的上陪嫁,浩浩是我李家獨苗,那錢就該給他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