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歲那年,薄硯禮送我一把手槍。 “這裏面有三發子彈,只要槍響,無論我在哪我都會來護你。” 第一次槍響,是在養父那間逼仄的臥室。 薄硯禮衝進來,看見我衣衫不整瑟縮在角落,那雙眼睛瞬間染上血色。 警笛鳴響的那刻,他蹲在我面前,輕輕擦掉我的眼淚。 “我的阿念終於自由了。” 第二次,是我的婚禮,薄硯禮帶着人來搶婚。 他越過所有人,走到我面前,冒着得罪港城第一大勢力的風險,帶我離開。 第三次我扣動扳機時,子彈卻是打在了他的胸膛。 他護在那個女人身前,將槍口對準我的額頭。 “沈念卿,這是最後一次。如果你再動她,我會讓你知道,甚麼叫做生不如死!” 看着薄硯禮送上救護車的背影,我跪在地上哭到幾近暈厥。 再次醒來時,我終於接受了薄硯禮已經不愛我的事實。 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下字,訂了一週後飛往加州的機票。 這一次,我決定放手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