爲跟程禮序走,我拒了聯姻,換來母親一巴掌,和父親一句“出了這個門,就別回來了。” 十八年。 他在港城從碼頭扛貨的窮小子,一步步坐上了最高的那把椅子。 他拿命搏,我拿命陪。 槍口頂過我的額頭,我沒退。 賬本爛在手裏,我沒松。 港城四十三條街,每一條都淌過我的膽和血。 金盆洗手那日,我穿了那件壓箱底的旗袍,坐在主桌。 他上臺,身側挽着個人。 一身潔白連衣裙,眉眼怯怯。 程禮序握着話筒,當着所有人的面說: “這些年刀尖舔血,對不住的人太多。今天收手,是因爲她。” 他低頭看那姑娘,目光我從未見過。 “她膽子小,”他笑了笑,聲音很輕,“我不能讓她跟着我擔驚受怕。” 滿堂掌聲。 老四端着酒杯湊過來,醉醺醺地跟我碰杯:“嫂子,她多像你十八歲那會兒。” 我看清了那張臉。 是像。 因爲她本來就該像我。 她姓明,京市明家的小女兒。 是父母和我斷絕關係後,生下來的妹妹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