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李家的童養媳,全村都知道的受氣包。 1983年的冬天特別冷。 我跪在河邊洗衣服。 “招娣!你個懶貨,洗個衣服要洗到明年去啊?” 婆婆尖利的叫着,“大柱餓了,還不快滾回來做飯!” 我因爲跑得急,腳下一滑,那一盆衣服連人帶盆摔在泥地裏。 一根燒火棍抽在了我背上。 “沒用的東西!洗個衣服都洗不好,李家養條狗都比你強!” 丈夫李大柱蹲在門口抽旱菸,看着我捱打,還嫌棄地皺眉: “娘,別打手,打壞了手晚上咋伺候我洗腳。” 我縮在地上,像只受驚的鵪鶉,連哭都不敢出聲。 這就是我的命。 五歲被賣進李家,當牛做馬十五年,沒喫過一頓飽飯,沒睡過一個囫圇覺。 我以爲我會像村頭的瘋婆子一樣,被打死,或者熬死在這窮山溝裏。 直到那輛黑色的小轎車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