插隊第七年,我把返城的名額讓給了沈曼草。 自己則留在紅旗溝餵了三年豬。 爲了給她一個驚喜,我揣着賣豬換來的全國糧票,坐了三天三夜的綠皮車來到海城第一紡織廠。 我想告訴她,我也能回城了,咱們能結婚了。 傳達室的大爺看着我手裏皺巴巴的介紹信,眼神像看賊一樣。 “找沈主任?她在陪領導視察,你去牆根底下蹲會兒。” 我暗自心驚,曼草信裏明明說她在車間擋車,累得滿手血泡,怎麼成了主任? 蹲在牆角,聽見兩個女工在那嗑瓜子。 “這就是沈主任在鄉下的那個相好吧?” “癩蛤蟆想喫天鵝肉,也不看看沈主任現在的肚子是誰搞大的。” “小聲點,要是被廠長兒子聽見,這鄉巴佬腿都得被打斷。” 我剛想站起來理論,我是沈曼草正兒八經寫了血書定情的對象。 這時,一輛吉普車停在廠門口。 一個穿幹部服的男人下了車,警衛員立正敬禮。 男人沒理會,只對着辦公樓喊:“曼曼,咱媽在友誼商店等你試進口奶粉呢。” 樓道里傳出那個我聽了七年的嬌軟聲音:“知道了,志剛哥,這就來。” 我摸着懷裏那包都要捂化了的高粱怡糖,突然覺得這冬天的風,真冷啊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