刷到一條熱帖:你最對不起的人是誰? 下面有個回覆引起了我的注意。 【是我閨蜜吧,但我覺得要怪就怪她老公甚麼都在我的審美點上。】 【她把我介紹給她老公的時候我就一眼愛上了。】 【趁畢業的時候我給他倆都灌醉了,跟她老公來了一場,死丫頭私下喫這麼好。】 【後面我騙她我出國了,實際上我就在隔壁省養胎。】 【她老公現在經常過來看我們,我們一家三口很幸福。】 【不過嚴格意義上來說我不是小三,因爲她老公跟我的結婚證纔是真的,我們只是沒辦婚禮。】 【我覺得爲愛情勇敢的人不丟臉,希望大家也別因爲喜歡的人有對象而放棄!】 回覆底下是一張男女十指相扣的照片。 男人手腕上細細的傷口讓我認出來,這個故事的男主人公就是我老公,陸銘晟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