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人節,我跟溫辰嶼抱怨護膚品小樣用着麻煩。 他揉着我的頭髮輕笑: “等以後賺了錢,給你買正裝。” 我笑着應好,晚上逛小紅書看到一篇“想和前夫哥複合”的高贊貼。 熱評第一是: “不想和前夫哥複合,但要誇誇他,每個月都給我寄海藍之謎套裝,他現女友只能用我的小樣。” 樓裏所有人都在罵這個博主沒有邊界感。 直到博主又貼出截圖,頭像是我男友。 “當初戀愛沒給你的,即使分手,我也會給你,知道你不接受。” “還有不用替我現女友委屈,她喜歡用小樣。” 原來男友說免費領取的小樣,是前女友剩下的。 我退出帖子,訂下了七日後出國的機票。 不屬於我的心,我就不要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