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剛回侯府,主母冷笑說外室女命賤,嫡姐不要的垃圾你才能撿。我平靜地記在心裏。 第一次,嫡姐嫌棄太后賜婚的九皇子眼瞎腿殘,以死相逼當衆退婚。我趁夜把滿身是血的他接回偏院。 第二次,嫡姐嫌陪嫁莊子連年大旱死活不要。我毫不猶豫把枯山的廢地契收進懷裏。 第三次,嫡姐嫌護國寺高僧送的佛珠像破爛砸進泥潭。我摸出來洗淨貼身戴着。 直到那日十里紅妝鋪滿長街。帶着滿城權貴登門下聘娶我的,竟是當年被退婚的殘廢。 嫡姐踹開我的房門,嫉妒得雙眼猩紅:“賤種憑甚麼搶我姻緣?把人還給我!” 我冷眼嘲弄:“當年主母定下規矩,你不要的垃圾才歸我。既然是你親手扔的,這輩子就別想再要回去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