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賣掉住了一輩子的老房子,只爲拿三十五萬去救我老公的命。 賣掉房子那天,我爸蹲在桂花樹下抽了一宿的煙。 第二天一早,他揣着三十五萬坐了十二個小時大巴趕到醫院,把錢塞到了我手裏。 那以後,我爸沒了家,搬來跟我們一起住。 他洗衣做飯、擦地刷碗,把我老公從鬼門關一路照顧到了能下地跑步。 整整一年,他沒休息過一天。 出院那天,顧晟做的第一件事——是把我爸的行李從臥室裏拖了出來。 他媽拎着名牌包站在門口,下巴抬得比誰都高: "親家公,晟兒好了,你也該回去了,我要搬回來住。" "對了,你在我們家白喫白住了整整一年,每個月就收你兩千,一年兩萬四,趕緊把錢結了吧。" 我爸手裏還端着剛給顧晟燉好的排骨湯。 聽到這話,他整個人僵在了原地。 我看向顧晟,等他說句人話。 他接過排骨湯,喝了一口,淡淡道: "爸,親兄弟還明算賬呢,這筆錢,該給還是得給。" 我沒吵沒鬧,當場給他們轉了兩萬四。 但這兩萬四,不是住宿費。 而是一個教訓。 一個讓他們後悔一輩子的教訓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