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婚後,我贍養起了老公與小三的孩子。 對方是個女大學生,不願拘泥於婚姻裏的牢籠,把孩子丟給我。 爲了不讓孩子從小缺失母愛,我答應謝景深,做起了替身媽媽。 陪孩子一小時五萬,哄睡十萬,生病照顧更是三十萬結算。 孩子剛過週歲宴,我就賺了三千萬。 每當謝景深滿懷歉意拉着我過二人時光時,女大學生總會尖叫着讓他把孩子接走。 說自己照顧不了一點,要謝景深陪她逛街。 我沒惱也沒鬧,而是起身把孩子接回,囑咐他打錢。 就連女大學生上門挑釁,把我經營的花店砸毀時,我也只是默默給謝景深發信息。 “花店賠償五十萬,孩子受驚安撫一百萬,共計一百五十萬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