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自掏腰包墊付三十萬,把十三隻重病寵物狗從鬼門關拉回來。 狗主人們卻帶着打假網紅,一腳踹開了我救助站的大門。 他們指着我的鼻子,罵我是倒賣病犬、喫帶血饅頭的黑心商人。 昨天還跪在地上求我救狗的女孩,今天對着鏡頭哭訴我強買強賣。 昨天還拉着我的手叫活菩薩的大媽,今天往我臉上潑了一整杯熱咖啡。 他們列出一張三百萬的索賠單,逼我傾家蕩產。 他們以爲我只是個靠公衆捐款苟延殘喘的窮站長。 只要斷了我的名聲,我就只能任由他們拿捏。 可他們不知道。 我不靠捐款,我名下的私人動保基金,背後站着千億財團。 既然他們把我的善意當成軟弱可欺的提款機。 那我就只能用最頂級的律師團,送他們去喫這輩子最貴的牢飯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