整理舊物時,我無意翻到兒子的日記本。 字跡稚嫩,但裏面全是我不曾參與的事件。 最新一篇,發生在去年的春季運動會。 他寫,新媽媽和爸爸陪他參加親子校運會。 贏得冠軍後,他很開心。 我盯着那幾行字,指尖發顫。 那天我曾提過陪他去。 可兒子皺着眉,哭着說不要我。 老公風淡雲輕地打着圓場: “你沒有運動細胞,去了也拉後腿,我去就行。” 直到這一刻,我才明白—— 這個家,早沒了我的位置。 於是,我放棄了十年的婚姻, 也放棄了養育七年的孩子。 原以爲此生再無瓜葛。 直到三年後,兒子出現在演播室門口, 紅着眼控訴我不要他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