親媽嫌我影響她改嫁豪門,把六歲的我扔在橋洞。 爲了有口飯喫,我抱着路過混混的大腿就不鬆手。 “哥哥,你鞋髒了,我給你擦。” “哥哥,你渴不渴,我去偷水。” 一幫小混混低頭看着我:“這麼會來事兒?成,養着吧,以後就是我們親妹妹。” 從那以後我有了十二個混混哥。 他們沒教過我甚麼大道理,只教我一件事,誰欺負你,就往死裏打。 所以這麼多年,十二個哥哥從來沒真正聚齊過。 不是這個把人腿打斷了剛進去,就是那個把人肋骨踹折了。 直到後來我考上了大學,成了我們那條街唯一的大學生。 結果開學第一天室友就丟了項鍊,一口咬定是我偷的。 輔導員帶着宿管,還有那個室友的父母,非要來我住的地方看看。 我攔在門口:“能不能就在學校解決?” 室友媽媽一把推開我:“心虛甚麼?我倒要看看甚麼家庭能養出小偷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