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區保安看我天天開粉色五菱進出,一口咬定我是被人包養的。 第一天,車蓋被鑰匙刻了三個字——賤女人。 我擦了車蓋,沒吭聲,回去把行車記錄儀存儲卡換了張512G的。 第二天,車窗被砸了。 我去物業調監控,前臺說攝像頭恰好故障。 保安靠在旁邊笑:“這種車砸了就砸了,讓你金主再賞你一輛唄。” 我蹲在地上拍了張照,存進手機那個叫“證據鏈”的相冊。 第三天,兩個輪胎被紮了釘子。 我彎腰拿備胎,他從背後一把摟住我的腰,嘴貼着我耳朵: “跟那糟老頭有甚麼勁?不如跟哥混,哥年輕體壯——” 我掄起扳手砸在他小臂上。 他甩着胳膊瞪過來: “你還敢動手?去告啊,物業經理是我小舅子,你能把老子怎麼着?” 我記下他工號,沒再說話。 第四天,我開了另一輛粉色的車回來。 他遠遠瞅見那糰粉色,笑着從崗亭裏顛出來,兜裏摸出鑰匙照着車門狠狠划過去。 旁邊遛狗的大爺猛地站住,聲音都劈了: “你瘋了?!你知道你劃的是甚麼車嗎?!那是頂配勞斯勞斯!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