掏空三個錢包,我終於在城裏買了房。 可來蹭住的人都死了,全部屍首分離! 我跟老媽被當殺人犯抓到刑警隊翻來覆去審問了三次。 也沒個最終得出結論。 沒轍的我們只能搬到外面租房住。 畢竟家裏都有三個魂環了,這誰還敢住啊? 可這個五一,表姐江寧爲了省酒店錢,非要硬賴進我家住。 我趕忙勸說,表姐卻在電話裏嘲弄我小氣: “住進去就會自殺?騙鬼呢!我要省錢買演唱會門票,你家我住定了!” 她拿出上次聚餐時偷的家門鑰匙打開房門! 我急忙帶着老媽趕回家。 表姐人還保持着打電話的姿勢。 可整個腦袋,卻早已滾到客房角落......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