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守燈人,人死後七天內找到我,我就能點亮魂燈,讓人起死回生。 前世京城出現殺人魔,無數百姓枉死。 我的夫君陸嶼桉奉命找出兇手,連日來卻一無所獲。 我心疼他日漸消瘦,主動暴露身份。 起死回生本就有違天道,事成之後需要花重金犒勞鬼差,才能以此消災。 他果斷點頭答應,我便以血爲引,閉關三日才終於找齊亡魂,送他們還陽,幫助指認兇手。 陸嶼安很快破案立了大功,被皇上大肆嘉獎加官進爵。 帶我去索要報酬時,他卻反悔將我手腳綁住扔進亂葬崗。 “要不是瑤瑤告訴我她纔是真的守燈人,我還真被你騙住了!” “你爲了得到那萬兩黃金,聯合百姓做戲,害的人心惶惶,今天我就替天行道。” 他搶過我的魂燈點燃,用力砸向我,頓時火焰蔓延開來。 “你不是很有能耐,能讓人起死回生嗎?我看你被燒成焦炭的屍體還能不能活過來!” 我痛苦掙扎,被活活燒死。 再醒來時,我又回到了陸嶼按答應給我重金酬謝那天。 這次我主動拒絕:“相公我和你開玩笑的,人死如燈滅,這麼可能起死回生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