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沈女士,您確定要這麼做嗎?念念才五歲——” 我打斷律師的話,在委託書上籤下自己的名字:“確定。” 窗外,雨下得很大。 我抬頭看向對面的寫字樓,三十七層的落地窗內,顧氏集團的總裁顧銘琛正在開會。 他穿着剪裁得體的黑色西裝,神情冷峻,舉手投足間是商圈人人皆知的高冷做派。 沒人知道,這個男人是我法律意義上的丈夫。 更沒人知道,我們還有一個五歲的女兒。 三年了。 這三年裏,我在他公司當一名普通司機,每天接送他上下班,聽他吩咐“沈師傅,左轉”、“沈師傅,停這裏”。 他從不在人前多看我一眼,彷彿我們真的只是僱主和司機的關係。 念念從兩歲起就學會了叫我“媽媽”,卻從不敢叫顧銘琛“爸爸”。 因爲顧銘琛說過:“別讓我在外面聽見這兩個字。” 念念很乖,真的再也沒叫過。 可我知道,她每天晚上都會抱着顧銘琛唯一買給她的那個布娃娃,小聲地說:“爸爸晚安,爸爸今天好帥,爸爸明天能看看念念嗎?” 那個布娃娃,是顧銘琛三年前在便利店隨手買的,花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