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類:短篇小說 作者:天涼 點擊:4 發佈:2026-05-14 16:44 更新:2026-06-15 09:28
我賣房救婆婆花了一百二十三萬,她病牀上立遺囑把存款全給大姑姐。大姑姐十年沒回來看過一次,帶着律師來的那天,我剛獻完血從採血室出來。她冷笑着說:“法律保護合法繼承人,你應該懂這個道理。”婆婆去世第二天,她就催律師辦遺產繼承,一百二十萬存款,我一分拿不到。直到法院凍結賬戶那天,她才發現我手裏有她簽字的借款協議。“債權優先於繼承權,你不但拿不到錢,還得倒貼三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