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爲金牌律師的第十年,我接手了一樁死刑複覈案。 被告是個拐賣兒童的慣犯,人稱鬼婆婆。 在看守所會見室,她隔着鐵窗拉着我的手哭訴。 “大律師,你一定要救救我!我就是看小孩在路邊可憐,帶回家養幾天,算甚麼拐賣?” “他們還說我是慣犯,污衊!我這輩子最喜歡小孩了!” 我正記錄着,她一側頭,右耳後的黑痣刺入我眼中。 筆尖,瞬間劃破了A4紙。 二十年的尋覓,十年的死磕。 我從一個絕望的母親,爬成了頂尖的律師。 原來,我等的不是遙遙無期的正義。 我等的,是她。 我抬起頭,攥緊發抖的手: “你的案子,我接了。” “畢竟,我對你......也算是神交已久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