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爲頂尖律師後的第五年,我爲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,回到了闊別十七年的家鄉。 十七年前,我們出了嚴重的車禍,肇事者第一時間並未報警,而是逃離了現場。 我被爸爸媽媽護在懷中,眼睜睜看着本來有搶救機會的他們嚥了氣。 肇事者一張精神疾病全身而退。 那段時間,是竹馬江慎行陪着我,從悲傷中走了出來。 卻得知那天晚上開車撞我和爸爸媽媽的人,是江慎行的女友顧苒苒。 顧苒苒不想坐牢,江慎行就用江家的人脈給她請了最好的律師,僞造了精神疾病證明。 知曉真相的當天,我帶上所有的東西,連夜離開家鄉,心中暗暗發誓,絕對不能讓我父母的悲劇重演。 此後十七年,我再也沒有回來過,也靠自己的努力,讓許下的誓言變爲現實。 律所裏,前委託律師把案件的詳細報告遞給了我。 翻看的第一眼,看清楚上面被援助人資料的瞬間,我毫不猶豫起身離開。 “這起案件,我不接了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