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三年。 我給婆婆治病花了四十萬。 給小姑子出國交了二十萬學費。 幫老公還了三十萬的創業債。 掏空了婚前所有積蓄,刷爆了三張信用卡,甚至把我爸留給我唯一的那套老房子做了抵押貸款。 我以爲我嫁的是一個家。 後來才知道,我嫁的是一個精心設計的局。 局裏每個人都有角色。 婆婆負責裝病賣慘,小姑子負責獅子大開口,老公負責在旁邊嘆氣說"我也沒辦法"。 而我的角色,是那隻被溫水慢慢煮熟的青蛙。 直到我提前下班回家,意外聽到婆婆在電話裏叮囑老公的話。 "錢差不多榨乾了,趕緊跟她離婚吧。房子車子都是婚後財產,到時候一人一半,咱們血賺。" 她不知道的是。 我大學學的法律。 我閨蜜,是執業律師。 而從聽到這通電話的那一秒起—— 獵物和獵人,對調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