港圈一直有個笑話,叫“下水道美人魚”。 說的就是我。 家族破產後,我被仇家追殺。 在下水道住了半年,靠喫垃圾喝污水活着。 直到曾經我身邊的保鏢找到了我,向我求了婚。 “大小姐,我護了你十年,也願意愛你一輩子。” 婚後他帶着我去了首富顧家,他做保鏢,我做保姆。 十指不沾陽春水的我開始學習伺候人,從摘菜做飯到刷馬桶。 直到懷孕的那天,我激動地想告訴他。 卻看到顧太太的房間裏,他和她渾身赤裸地滾在一起。 女人嬌喘着抱住他,紅指甲刮花了他後背,上面紋着我的名字。 “這麼用力,你的大小姐能受得了嗎?” 男人低笑:“夫人別喫醋,我和她連婚禮都沒有,證也是假的。” 女人不滿地哼哼,“老公,你還要跟她演多久,你明明是京圈最有權勢的人,還天天要這樣演保鏢。” 男人云淡風輕地說:“她還不知道我就是她父親的死對頭,盜了她家機密,就是看她可憐,養在家裏而已。” “一個大小姐在下水道和老鼠搶食,真是自甘下賤。” 我渾身冰涼,顫抖着擦了擦眼淚。 拿出手機給假死脫身的父親發了條消息。 “你女婿死了。” “三天後,您讓人來接我吧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