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紀念日當天,妻子說科室臨時有會,讓我別等她喫飯。 我沒等,自己煮了碗麪。 晚上十一點她回來,身上有火鍋味。 我沒問。 第二天整理她外套口袋,掉出一張電影票根。 兩張連座,昨晚七點半的場次。 她的會,六點就散了。 我也沒問。 直到第三天,她大學同學聚會,我作爲家屬出席。 有人喝多了,摟着她的肩膀說: “老方,前天你和林宇看電影被我撞見了啊,老同學敘舊也不叫我。” 她臉色微變,端起酒杯岔開話題。 林宇,她年年清明都要去掃墓的“已故初戀”。 我一直以爲人死了,就不用爭了。 但死人不會和活人一起坐在電影院。 散席後我坐在副駕,平靜地問了一句。 “林宇,到底死沒死?” 她握方向盤的手僵了三秒。 三秒夠了。 我打開手機,訂了明天回父母家的高鐵票,單程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