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暮白出差有個習慣,每到一個城市就給我寄當地的明信片。 背面從不多寫,只有"勿念"兩個字。 三年下來我收了四十張,按時間順序夾在一本相冊裏。 我以爲自己是他所有旅途的終點。 直到他生日那天,我想給他準備驚喜。 翻遍他的衣櫃找藏禮物的地方,在大衣內襯的暗袋裏摸到一張明信片。 正面是巴黎某個地鐵站的出口,光線昏黃。 背面寫了一整段話,字跡比寫給我的那些都用力。 "若晚,如果我們在巴黎相遇,這次我不會鬆手。" 若晚,許若晚,林暮白曾經愛而不得的初戀。 沒有落款日期,但卡紙磨損的程度,比我相冊裏最早那張還舊。 原來他認識我之前就開始寫了。 而認識我之後,他把所有的遠方都壓縮成兩個字打發給我。 生日驚喜我還是準備了。 一張單程機票,收件人是我自己。 他的剋制留給舊夢,我的後半生留給清醒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