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領完離婚證,我就刷到共同好友許唸的朋友圈——【八年限定,合情合理合法。】 配圖是她和我前夫的登記照。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三分鐘。 八年?我跟前夫領證十三年! 也就是說,從第五年起,他一邊喊我老婆,一邊喊她寶貝? 我發了瘋地翻她朋友圈。 每一條動態下面,全是共同好友的點贊。 五年前他們的旅行,夏苒評論"嗑到了"。 八年前他們的初遇,肖揚轉發"美好的開始"。 離婚前一個月,許念還發了他們和共同好友的聚餐照。 這些,我從來沒看見過。 她屏蔽了我八年。 所有人幫着隱瞞了八年。 最噁心的是——她兩的紀念日,跟我們的是同一天。 我以前跟共同好友抱怨他不過紀念日。 他們說:"男人嘛,心在你那就行"。 可從第六年起,他突然開始發紀念日動態,大家紛紛祝福。 我還感動過。 原來那條動態不是發給我的。 那些祝福,也不是給我們的。 現在離了婚,她連屏蔽都懶得設了。 我點開官宣動態,評論區打了一行字: "原來愛情長跑也能雙行線。恭喜,終於不用屏蔽我了。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