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朝九千歲是我乾爹,首輔是我舅舅,錦衣衛指揮使是我親哥。 他們把朝堂攪得烏煙瘴氣,而我卻是個極度死心眼,每天背誦《大明律法》的普法標兵。 今日我陪閨蜜去禮部覈實女官名額,卻被她惡毒嫡姐帶人堵在街頭。 嫡姐一巴掌扇在閨蜜臉上,搶走文書當場撕碎。 “你一個賤妾生的庶女,也配當女官?” 嫡姐指着我罵道:“還有你這個不知哪來的野種,來人,把她們倆衣服扒光,賣進暗娼館!” 我掏出律法書開口:“當街搶劫、故意傷害加上逼良爲娼,按律當流放三千里,你這是在犯罪。” 嫡姐狂笑:“在京城,我爹是戶部尚書,我就是法!” 我當場掏出毛筆在書尾添了一筆,一本正經地宣讀: “據《大明律法》增補條款,犯‘吹牛逼罪’且冒充王法者,按律當罰押送皇家牛苑,親自用嘴去給五百頭官牛吹氣,甚麼時候把牛吹得雙腳離地飛上天了,甚麼時候才準喫飯。”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