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第十年,我才知道當年的高考志願不是自己填錯的。 我考了645分,填的清北大學建築系。 錄取結果出來,變成了本市師範學院。 我以爲自己犯了全世界最蠢的錯誤,哭了整整一個暑假。 江淮安慰我:“沒關係,師範也挺好的,我等你。” 我感激了他十年。 嫁了他,生了他的孩子,在小鎮教了十年書。 直到那天晚上。 我端着醒酒湯站在臥室門口,聽見他跟兄弟打電話。 “當年要不是我把她志願改了,她去了北京,還能輪得到我?” 他笑得很大聲。 我湯灑了一地,他都沒聽見。 我轉身走進書房,打開電腦,搜索欄敲了一行字:篡改他人高考志願,判幾年!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