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中標後。 按合同約定,需在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。 我當天就在OA提交了付款審批。 卻被財務秒拒。 理由:申請不合規。 我接連發了好幾天消息溝通解釋,對方始終沒有回覆。 眼看着馬上就是最後期限,我直接拿着合同去找財務。 把違約條款那一頁翻出來: 【逾期未繳納履約保證金,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,並沒收投標保證金。】 她掃了一眼,把合同推回來: “着甚麼急,財務撥款要按流程逐級報批。” “等着吧。” 我強壓怒火解釋: “這可是價值兩億的項目,關係到公司下半年整體業績。” “要是因爲保證金沒交被廢標,損失你擔得起嗎?” 她看着我,眼神不屑。 “公司又不是給你一個人開的,各個部門都有資金需求,憑甚麼就你特殊?” 我愣了一下。 忽然想起,前幾天她剛把自己表弟內推進了行政部。 沒兩天,就以團建爲由,採購了一批高奢禮品,報銷金額高達8萬。 我盯着她,後背一陣發涼。 隨即拿起電話,直接打給集團審計。 “您好,我實名舉報財務總監周娜,故意拖延履約保證金支付,涉嫌挪用項目預算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