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裴旭結婚六年,我們像合租室友。 夫妻生活,更像是走過場。 那天事後,我望着天花板說了句: “你就不能稍微用點心嗎?” 他系皮帶的動作一頓,像聽到了一句不該問的話。 “你明明知道,我心裏有別人。” 我知道,他說的是季南。 聯姻那天她就出了國,所有人都說,是我把她擠走的。 我從沒解釋過。 想着六年夠長了,長到足夠一個人把另一個人放下。 直到上週末,朋友發來一張照片。 網紅餐廳的照片牆上,裴旭攬着季南,下巴擱在她肩頭,笑得像二十歲。 打印日期:三個月前。 我盯着那張照片,忽然覺得沒甚麼可說的了。 六年。 好像也沒多長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