領完離婚證走出民政局,手機彈出一條朋友圈官宣推送。 我和前夫的共同好友許念, 配圖中,她靠在我前夫肩上,笑得眼睛彎彎的。 文案寫着:【八年了,終於名正言順。】 我站在民政局臺階上,六月的太陽曬得人發暈。 八年。 我跟他結婚十三年。 我開始往下翻。 一條一條。 她的朋友圈像一本我從未被允許翻開的相冊。 三年前的跨年夜,他們在酒店天台看煙花,許檸評論"神仙眷侶"。 五年前的情人節,他送她九十九朵白玫瑰,江硯點贊配了三個愛心。 八年前的某個週末,一張同學聚會的合照,袁徵寫"故事開始的地方"。 那個週末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。 我終於明白了。 爲甚麼他從第六年開始突然學會發紀念日朋友圈。 爲甚麼每年那天,所有共同好友都來點贊祝福。 爲甚麼我感動得發消息謝他,他只回一個"嗯"。 那條朋友圈從來不是發給我的。 那些祝福從來不是給我們的。 我被屏蔽在一場長達八年的戀愛之外。 而我身邊每一個人,都是知情者。 我點開許唸的官宣,在四十七條祝福下面,打了一行字: "原來你們的愛情長跑,需要我當八年的遮光布。現在布撤了,恭喜見光。"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