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考編制面試這天,媽媽一身隆重打扮來到面試官面前: “考官,我要舉報我女兒法學專業證書造假。” 我不可思議地看着媽媽:“媽,我的法學證書都是自己考的!你在胡說八道甚麼?” 媽媽拿出一張16.8萬的交易截圖: “囡囡,媽媽不忍心騙你,是媽媽看你備考太辛苦了,所以花錢幫你買的,你自己不知道罷了。” 眼看她越描越黑,我只能拿出證件自證清白。 可無論我怎麼跟面試官證明,對面都以我證件造假爲由取消了我的面試資格。 事後媽媽才笑着解釋: “你妹妹想考這個崗位很久了,你又不肯讓着她,媽媽沒辦法才這麼做。” 最後養妹以落後我8分的第二名成績逆襲公檢法崗位,在法學界混得風山水起。 而我因爲證件造假,找不到工作。 只能找媽媽借錢維持生計,她卻笑着跟我解釋: “你養妹剛進單位,正是需要錢的時候。媽媽也沒有多餘的錢給你,你自己想想辦法吧。” 二十年後,我看着面前這張酷似養妹的臉,退回了那張優秀的履歷。 “這個工作不適合你,你走吧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