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把拆遷分來的十套房低價租給同事,還自掏腰包墊付了水電物業。 年底我升職,落選的同事王強眼紅髮狂,竟覺得我的房子理應分給他們“共享”。 他串通所有租客,僞造了長達五十年的“一元租約”,甚至聯名向公司舉報,造謠我這十套房是利用職務之便喫回扣得來的贓款。 爲了平息輿論,公司將我開除並索賠。我的房產被全部查封凍結。 我百口莫辯,活活病死在漏風的地下室裏。 再睜眼,我回到了他們圍着我央求租房的那天。 同事們搓着手,滿臉討好地問我,房子能不能便宜點租給他們住。 我看着這羣喫人的白眼狼,搖了搖頭。 他們急了,立刻道德綁架我:“大家都是同事,你不租給我們,我們能住哪?附近房子又貴又遠,你總不能見死不救吧!” 我只淡淡地說了一句: “我知道啊。但關我甚麼事?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