端午節那天,我媽頂着大雨來了丈夫陸懷瑾的律所。 老人攥着一份皺巴巴的進貨合同,猶豫了許久纔敢開口。 “女婿,媽進香囊和五彩繩被騙了三萬塊養老金。你懂法,幫媽看看還能要回來嗎?” 身爲律師的陸懷瑾,最擅長合同糾紛,但此時卻把合同撥到了地上。 “三萬塊的街頭小攤案子也來找我?我很忙,時間按秒計費。” 我媽渾身一顫,慌忙彎腰撿起合同,連連點頭。 “好......媽不耽誤你,媽自己去想辦法。” 我心頭一梗。 轉頭卻瞥見陸懷瑾桌上攤開的案卷:林夏故意傷害案無罪辯護意見書。 林夏是他的青梅。 在酒吧跟人起衝突,把對方的肋骨打斷了三根。 鐵證如山,他卻連夜翻找法條,寫了三十多頁的無罪辯護詞。 而我媽的合同,他連低頭看一眼都懶得。 看着母親佝僂的背影,我深吸了一口氣。 慢慢褪下無名指上的婚戒,放在了陸懷瑾的辦公桌角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