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讓的嫂子又哭了。 我知道,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讓她傷心了。 作爲懲罰。 我猜這次的結婚紀念日又不會過了。 或者更過分一點,他們還會把我一個人扔在家裏,一起去有名的景點度假。 可我沒想到。 這一次顧讓回家了,他拿來一紙離婚協議。 “每年嫂子都會因爲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傷心,先離了吧。” 見我愣住,他忍着不耐補充: “放心,離婚不離家,離婚證只是拿來讓嫂子開心一下。” 我手抖着接過。 裏面寫的很清楚,很公允。 右下角,顧讓早就簽好了自己的名字。 筆跡有力,龍飛鳳舞, 只要我在左下角簽下自己的名字,這份離婚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