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曾用了整整三年時間,摘下林嫣然這朵高嶺之花。 爲了娶她爲妻,我更是犧牲掉自己整個事業,心甘情願成了家庭煮夫。 甚至因爲她一句“生孩子怕痛”,我第二天就去醫院做了結紮。 身邊的朋友無一例外,都篤定我們會白頭偕老,相愛一生。 可就在結婚五週年紀-念日這一天,我卻決定離婚了。 律師是我的好哥們兒楚延,他反覆問我: “你確定?當初爲了娶她的說拒就拒,現在跟我說要離?” 我強壓下心口的窒悶,“幫我擬離婚協議吧,越快越好。” 他不解:“爲甚麼啊?!” 我望向餐桌上那束包裝華麗的黑色曼陀羅,遲疑許久,給出了最終答案: “因爲,一束花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