爸爸病重後,我媽偷走家裏的存摺跟下鄉插隊的初戀私奔了。 從此杳無音信,連我爸出殯那天都沒露面。 只留給我了一張按着紅手印的斷絕母女關係協議書。 我被迫帶着三歲的弟弟住在漏雨的牛棚。 白天干農活,晚上學習。 去黑磚窯搬過磚,去山上採藥摔斷過腿,甚至去鎮上賣過血。 每天就靠着別人地裏撿來的爛紅薯面續命。 我用了十年時間考上了,咱們鎮村委的土地確權專員。 上任後接到的第一份申請,是爲一個早年遷出戶口的女人重新分地。 她說當年是被人拐賣,現在想落葉歸根。 實際上是村裏修高鐵要徵地,只要戶口遷回來就能拿到五百萬的佔地賠償款。 我盯着申請表上那個化成灰我都認識的名字。 忽然笑了。 “戶籍不在本村,不予確權。”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