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死之後第三天,給媽媽做了頓飯。 她嫌我切菜慢,不知道我只剩三根手指了。 其實她嫌我,已經嫌了二十三年。 我出生那年爸爸跑了,媽媽說都怪我。 "要不是生你大出血,我不能再生,你爸能走嗎!" 這句話我聽了二十三年。 後來她再婚,繼父帶來了一個女兒。 妹妹是心頭肉,我是眼中釘。 我搬出去那天她說:"早該滾了,看見你就想起你那個死爹!" 直到醫院來電話,媽媽肺癌晚期,還有三個月。 我賣了房子付醫藥費。 我辭了工作守在病牀邊夜夜查治病的方法。 終於,我找到了能救媽媽的老道士。 我死,她活。 術法生效那天,她的指標一夜歸零。 而我死在出租屋裏,又坐了起來。 我回到家,她開門看了我一眼: "怎麼又回來了?工作丟了?你看看你妹妹再看看你!" "臉色這麼差,是不是又熬夜?跟你說了多少次!算了,說了你也不聽。" "你怎麼不去死呢!" 我站在門口,把發黑的指尖縮進袖子裏。 可是媽媽,我已經是一具只剩五天保質期的殭屍了。
完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