顧家有規矩,流落在外的女兒要認祖歸宗,得先過“火塘”。 就是要在宗祠前鋪三丈炭火,赤足走過,燒盡“外鄉異氣”。 可我這個失散多年的真千金自小體弱, 前四年踏火,沒走到一半就疼得跌落在地,閒話越傳越難聽。 第五年站在火塘邊,我滿腦子都是母親去年淚眼婆娑地拉着我的手的樣子: “念念,明年你一定要努力,母親母親好想你能快點回到身邊。” 於是,我咬着布條一步步踩過赤紅炭火,腳底燒成黑炭、手心都被掐爛,硬是撐到了終點。 我拖着纏滿紗布的雙腳,興高采烈地去找母親報喜。 卻聽到屋內母親壓低的怒意: “她這次倒是有能耐,居然真走過去了!” 哥哥嘆氣: “當初本就是嬌嬌不樂意,你才編出這些
完本